检验案例
山东华宁检测:蒋振雷,2014年8月
2014年8月19日在济宁市某施工现场进行检验。在检验工程中发现一台QTZ40的塔式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。经检验该设备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;
1.如图所示:塔机未安装障碍灯,DBJ/T14-098-2013中规定:塔顶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机,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。群塔作业时,每台塔机都应安装障碍指示灯。由于塔机安装高度为49.2m超过30m且工地现场有多台塔机作业,在使用过程中,特别是夜间作业中,障碍灯可以提醒塔机司机安全操作。如夜间作业出现相碰撞现象,经济损失不可计量。
2.如图所示:制动器中制动轮和制动片未完全接触,使得摩擦力相应减少,制动效果降低。
检验完毕后,及时的将检验情况反馈给了施工单位,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,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塔式起重机的日常巡视及维保工作。
整改方案:
1).安装障碍指示灯。
2).将制动轮和制动片调整好接触面积。